欢迎访问白银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视窗

减肥咖啡掺禁药 牟利销售终判刑

来源:平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5-03-03
字号:A A    颜色:

“每逢佳节胖三斤”社交媒体上关于减肥的话题随处可见,同时涌现出不少减肥产品。部分销售者借助网络平台推销售卖所谓的减肥“神药”,却在其中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布曲明成分,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近日,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杨某在微信朋友圈、快手等平台发布以文字、图片、视频宣传为内容的广告,推广销售QFB减肥咖啡。2024年3月,平川区居民高某从杨某处购买QFB减肥咖啡,服用后出现兴奋、厌食、嘴干等不适症状。经检测机构检测,高某购买的QFB咖啡中检出西部曲明成分。案发后,公安人员从杨某处扣押25袋QFB减肥咖啡,从扣押的QFB减肥咖啡中均检出西部曲明成分。2024年3月31日,公安人员将杨某抓获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西步曲明成分的涉案产品,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其对社会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

本案的判决向社会传递了明确的信号:食品安全红线不容触碰。司法机关通过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也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经营,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