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速破产案件审理效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平川区法院坚持系统思维、打破部门壁垒,以“以破促执、以执助破”理念为指引,依托快审机制高效审结某商贸公司破产清算案,推动“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2025年3月,某商贸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已长期停业,相关执行案件经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依法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此后,申请执行人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向白银中院提出对该商贸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白银中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依法裁定受理,并根据级别管辖及案件实际情况,指定平川区法院审理此案。
案件移送受理后,平川区法院立足“执转破”案件衔接特点,第一时间调取原执行案件卷宗,全面核查债务人财产查控记录、债务申报情况等核心材料。结合债务人财产现状及债务规模,迅速成立由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针对性制定该院首例“执转破”案件全流程办理方案,明确节点责任与时限要求。随后,依法通过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布破产管理人选任公告,组织专业法官会议以资质审查的方式,确定具备丰富破产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审理期间,法院全程监督指导管理人履职,推动其高效完成资产权属调查、债权债务全面梳理、债权人意见征询、破产费用精准核算等核心工作,并同步化解税费清缴等衍生问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核查债权表、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形成决议后,平川区民法院快速审查并作出裁定:确认债权人无争议债权、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依法宣告该商贸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此案是平川区法院审结的首例“执转破”案件,亦是该院以“执破融合”机制推进“终本出清”的重要实践。“执转破”机制依托执行程序中已掌握的企业财产、经营状况等清晰信息,将资不抵债企业的案件经申请转入破产程序,既能减少“程序空转”造成的当事人诉累,又能破解“僵尸企业”引发的执行难题,既净化了市场环境,也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释放了市场资源,为辖区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注入了司法动能。
下一步,平川区法院将以该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执破融合”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出清”,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