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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昔日好友对簿公堂,这笔买卖做的真闹心!

来源:会宁县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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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调解书,化解的是矛盾,温暖的是人心。近日,会宁县法院综合审判庭调解一起好友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原则,用耐心与专业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既高效化解了纠纷,也为双方情谊留足了余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年欠款引纠纷,昔日好友对簿公堂

原告高某经营烟酒店,与被告王某本是朋友关系。2025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王某多次在原告经营的烟酒店赊购商品,累计拖欠货款27130元。此后,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向被告催要欠款,被告虽多次承诺还款,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未付,无奈之下,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被告诉至法院。

释法明理促和解,分期履行破僵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材料,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欠款事实并无争议,且曾为朋友关系,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考虑到简单判决可能加剧双方对立情绪,还可能导致后续执行难题,决定优先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向被告释明拒不履行债务的法律后果,也向原告分析了一次性执行的现实难度,以法理服人、以情理动人,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看待纠纷。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柔性司法有温度,化解纠纷促和谐

一份调解协议,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也修复了双方原本的情谊。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已发生法律效力,被告王某也承诺将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近年来,会宁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用柔性司法传递法治温度,既高效化解了矛盾,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