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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破难题 司法确认固成效——景泰县人民法院上沙沃法庭与红水镇调委会联动化解四起基层纠纷

来源:景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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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既是产生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疏导化解矛盾的“茬口”。近年来,景泰县人民法院上沙沃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探索完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解纷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上沙沃法庭与辖区红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紧密联动、协同发力,成功化解四起疑难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集中化解的四起纠纷,均发生在红水镇辖区内,涉及农业生产和人身损害两个领域,具有极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其中三起为涉农机作业纠纷,三位农户分别雇佣同一位农机手进行玉米种植作业,因机械故障导致出苗率严重不足,给农户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双方就补苗产生的人工费、种子费等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另一起为涉生命权纠纷,2026年4月28日晚,村民卢某之父应约与他人共同饮酒,酒后骑电动三轮车返家途中不幸发生意外身亡,家属与九名同饮者就赔偿责任产生激烈冲突,矛盾一度十分尖锐。

上述案件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面临耗时较长的现实困境,且涉及农业技术鉴定、多方责任划分等专业难题,极易进一步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如何高效、妥善地将这些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成为摆在红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上沙沃法庭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面对集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红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担当、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并组织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处理。与此同时,上沙沃法庭坚持“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专业指导职能,主动对接调解委员会,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和程序指引。

调解过程中,法庭与调解委员会密切协作,采取“背靠背谈心、面对面协商”的方式,既厘清法律关系,又兼顾人情事理。针对三起农机纠纷,调解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了解种植面积、出苗情况及补苗实际花费,从技术过错与损失比例入手,以法为据、以理服人,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各自不易。针对饮酒致死纠纷,调解人员调解员反复向九名共饮人阐明共同饮酒者负有的合理注意义务及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用心安抚死者家属情绪,从人伦情理与法律后果的双重维度搭建沟通桥梁。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对立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步消融,分歧差距不断缩小。最终,三起农机纠纷的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农机手刘某共赔偿三位农户4390元;饮酒致死纠纷的九名被告亦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一致同意共同赔偿19.5万元,并明确了各自的分担比例。

调解协议达成后,为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与强制执行力,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上沙沃法庭迅速开启绿色通道,法庭干警对调委会移送的调解协议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在法庭与调委会的共同见证下,所有赔偿款项均已全部履行到位。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从对簿公堂到诉前化解,这四起纠纷的成功处理,正是上沙沃法庭与红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协作、优势互补的生动剪影。人民法院以司法确认为调解成果赋能,让调解协议真正“长出牙齿”;人民调解以柔性方式消弭对立,为司法减负、为正义提速。

下一步,上沙沃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与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对接指导,不断完善“法庭+基层调解组织”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为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法治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