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会宁县司法局结合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审理方式上打破传统书面审理局限,积极推行“听证审理 + 现场质证 + 居中调解”办案模式,把公开听证作为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标配,以当庭对话查清事实、以释法说理理顺情绪、以协商调处闭环矛盾,有效破解 “书面审不透、矛盾化不了、程序空运转”难题,切实推动行政争议从“一纸裁决”向“案结事了人和”转变。
合理划定听证适用范围。坚持“应听尽听、按需听证”原则,建立听证案件正向清单,重点对征地拆迁补偿、不动产权属争议、大额行政处罚、工伤认定、行政强制、履职不作为、群体性复议、多次信访回流等事实分歧大、对立情绪重、案卷证据矛盾的案件启动听证审理;对事实清楚、法律适用简单、仅存在文书笔误等轻微瑕疵案件沿用书面审查,兼顾办案质量与审理效率。严格履行听证告知、送达程序,提前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第三人到场参与,明确各方举证、陈述、申辩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程序权益。
严格规范听证流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会,由专职复议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全程录音录像、规范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环节依次开展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交叉辩论、最后陈述,围绕行政行为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合理性等核心焦点当面交锋,补齐书面阅卷无法核实的现场细节、口头陈述、隐性程序问题。改变以往“重流程、轻实质”形式化听证弊端,将听证质证记录作为复议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的核心依据,在复议文书中专门载明听证审理情况,让案件审理全过程看得见、可追溯、能监督,不断提升复议决定公信力,从源头降低后续行政诉讼发生率。
积极推行“听证 + 调解”联动。把听证现场作为矛盾化解主战场,坚持合法自愿、边界清晰调解原则,区分案件类型分类施策:对羁束行政行为、涉及公共利益、确认无效类案件,严格依法审查、只审不调;对行政处罚裁量、程序轻微违法、行政补偿、行政协议、履职纠纷等案件,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同步开展调解工作。依托听证搭建平等沟通平台,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当场说明执法背景、政策依据与执法考量,主动查摆执法短板;另一方面耐心倾听申请人诉求,开展法理、情理双向释法疏导,采取“现场磋商+ 会后背对背协调”相结合方式,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引导理性协商、自愿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同步建立协议履行台账,明确履行时限、压实履行责任,杜绝“现场达成、事后反悔”,确保化解成果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对受理的30件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听证、调解、府院联动等方式化解8件,按简易程序办结6件、普通程序办结11件,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会宁县司法局将持续优化行政复议听证工作机制,完善听证主持人专业化培训、疑难案件专家辅助参与、听证成果运用等配套制度,不断扩大听证审理覆盖面,做实做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高质量行政复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