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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人民法院:婚约财产引纠纷 强制执行促履行

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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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订立婚约按照本地习俗给付彩礼,在未登记结婚、婚约解除后,彩礼返还极易产生矛盾纠纷。近日,会宁县人民法院党家岘法庭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通过强制执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财产权益。

婚约破裂,厘清彩礼纷争

该案中,原被告确立恋爱关系后订立婚约,被告方收受原告彩礼后双方解除婚约,因彩礼返还协商未果,原告向会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阶段,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分两期向原告返还部分彩礼款。

法俗融合,巧破执行困境

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照调解协议按期足额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款,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经持续沟通督促,被执行人筹措案款,执行干警上门完成案款交接领取,本案全部案款执行到位,案件圆满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彩礼本是情意的象征,婚恋中应重情轻礼,理性对待财物往来,彩礼给付应当适度。婚约解除后,收受彩礼一方应当依法依规返还彩礼。经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备同等强制法律效力,案件当事人应当自觉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拒不履行将会面临被强制执行、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法律惩戒,将对个人征信、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如对方拒不履行,权利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