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创新构建“1项综合管理办法+4项专业服务规范+1套标准化文书”的“1+4+1”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规范化管理体系,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向体系管理、实质评价、全程管控转变,以规范高效的社会服务支撑高质效未成年人检察办案。
一是以制度集成统一服务标准。制定《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管理办法》,对社会机构准入、服务人员资质、风险处置、保密管理、责任追究等共性要求实行统一规范;配套制定《亲职教育工作规范》《社会调查工作规范》《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工作规范》《涉案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工作规范》4项专业规范,逐项明确启动条件、委托程序、实施方式、报告审查、结项验收标准,形成“通用规则管共性、专业规范管个案”的制度架构。同时严格区分检察办案职责与社会服务职责,防止专业服务越位、司法责任外移,确保检察主导、社会参与、权责清晰。
二是以标准文书固化工作流程。围绕“启动审批、机构受理、人员指派、过程记录、结项验收、跟踪回访”等关键环节,配套形成涵盖社会调查、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精准帮教、亲职教育、评价反馈等7类26种标准化文书模板,统一文书名称、必备要素、签名审核、机构盖章、保密提示和归档要求,推动委托事项清单化、服务过程可视化、专业意见规范化、履约验收有据化。坚持文书与档案一体贯通,随服务推进逐项填制、随案归档,实现“一人一档、一案一策”,确保各环节有标准、有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三是以分类评价推动服务提质。建立通用指标与分类指标相结合的双重服务质量评价机制,设置响应及时、人员资质、服务真实性、程序规范、材料质量、档案完备6项通用指标,叠加4类服务22项专业指标,实现共性要求与专业特点相统一。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与案件处理结果相分离,不以是否逮捕、起诉、不起诉,以及未成年人是否认罪、赔偿、取得谅解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直接标准,防止以办案结果倒推服务成效,让评价回归服务本身。
四是以闭环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建立“承办人日常监督、未检部门综合评价、财务部门据实支付”工作流程,通过审查方案报告、核验服务记录、回访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抽查个案档案等方式,重点核实服务是否真实开展、是否回应实际需求、是否实现预定目标,并按照评价等次差异化支付费用。对虚构服务、伪造记录、出具虚假报告、泄露未成年人隐私、隐瞒紧急风险等行为,依法依约终止委托、取消后续承接资格,以严格约束倒逼服务质量提升。
下一步,平川区检察院将坚持制度建设、实践运行和成果培育同步推进,及时研究解决运行中的堵点难点,系统总结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有效路径、制度成效和经验做法,持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