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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出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市民购房更安全

来源:中国甘肃网-白银晚报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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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白银市出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市民购房更安全
 
购房款不经房企直接存监管账户
 
中国甘肃网10月10日讯 据白银晚报报道 (记者 乔斌)以后铜城购房者再买房,预售资金将直接由监管银行收存了,购房者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近日,白银市出台办法,规定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收存预售资金,购房人所缴纳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全部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合同载明的监管专用账户。此举将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直掐资金源
 
新建商品房预售金监管收口
 
据悉,按规定,该办法出台将预售金监管扩围到新建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监管目标直掐资金源头,或将有效遏制开发企业卷款逃跑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据介绍,该办法所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在建商品房,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收取的全部房价款,包括首付款、按揭贷款、房价款。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缴存、拨付、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该办法。
 
据了解,按规定,本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可自愿从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应当具备规范运营业务能力、资金监管能力、并满足网络技术条件要求。商业银行与监管部门机构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后,即为监管银行。监管银行要与监管部门机构信息系统联网,达到信息即时传递与交换。
 
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可自主选择监管银行,开立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由监管机构、监管银行、开发企业三方签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监管专用账户应当按照一个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开立。开发企业根据按揭贷款需要,可凭银行资料申请增开监管专用账户。
 
房款进“保险库”
 
开发企业不得收预售金
 
“对购房者而言,直接的影响是购房人所缴纳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全部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合同载明的监管专用账户。”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收存预售资金。购房人申请按揭贷款的,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将按揭贷款直接发放到该监管专用账户。
 
办法明确,开发企业应当将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在售楼场所进行公示,并告知购房人。也就是说,将来购房者买房的房款由哪个部门监管、哪个银行是监管银行、专用账户是什么样的,开发企业都要一清二楚告知购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