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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琐事起争执 故意伤害被判刑

来源: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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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公司同事,本应团结互助和谐相处,却因日常小事发生打架,一个接受法律制裁,一个承受身体伤痛。近日,白银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判处被告人李某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被告人李某在某酒店工作期间因琐事与邓某发生矛盾,进而发展为打架。在邓某倒地后,李某在邓某腹部附近踏踹,至邓某受伤。经医院诊断,邓某左侧第3-5肋骨骨折。经鉴定,邓某所受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得知已报案但没有离开现场,被侦查机关出警民警抓获后该案立为刑事案件。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后被告人李某随即主动到案。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李某协议赔偿被害人邓某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被告人李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被害人对被告人予以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量刑情节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因为一时冲动给别人带来灾难,让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造成两败俱伤的结局,实在是得不偿失。如果双方相互退让一步,就能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冤家宜解不宜结,在生活中,掌握好尺度,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才是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