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1-12-13
12月9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赵新午深入靖远县法院大芦人民法庭督导检查安检安保工作。靖远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霞陪同。
赵新午在大芦人民法庭实地查看并检查了安检安保设施装备,详细了解了基层人民法庭安检安保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运行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
赵新武强调,一要充分认清安检安保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突演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增高干警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处置能力,有效保护基层法庭审判工作正常开展,维护当事人及法庭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二要定期排查,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防控体系,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健全和落实基层法庭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及时升级运用安检设施设备,构建好法庭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三要切实加强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沟通联系,健全完善联防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提升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成立公安派出所驻法庭警务室,签订治安联防协议,建立政法综合微信群等方式,切实提高安检安保意识,加强安检力度,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座谈会后,赵新武积极沟通联系,组织大芦法庭工作人员赴会宁县法院新堡子人民法庭参观学习,进一步加强靖会两县法院基层法庭沟通交流,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切实提高基层法庭安检安保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陈永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