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1-12-27
12月24日,靖远县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第28次党组会议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靖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芦常青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院内设机构及派出基层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组织学习全省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典型案例的通知》的通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传达了2021年12月15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并对整改落实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要学深悟透全会精神,增强成果转化。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体现在高质量推动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上,落实到服务保障靖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二要抓牢抓实主责主业,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全院干警要紧盯结案目标,真抓实干、勇于争先,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要认真梳理总结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学习,切实提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和执行工作能力,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三要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规范提升。要认真对照上级法院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发现的具体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将问题整改落实在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考勤、会议、差旅费报销等规章制度,注重司法礼仪和规范着装,加大对不遵守会议纪律和迟到早退等问题干警的通报力度,推动干警作风全面转变改进,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芦常青,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霞,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雒明鑫,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学昌,党组成员王文杰等5名同志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陈永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