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3-15
案件质量就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平川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追求,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永远在路上的理念,狠抓审判管理,强化案件评查,案件质效各项指标持续向好。
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管理。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突出“一把手”重点抓、分管院领导主要抓、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法官具体抓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官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制定季度结案任务目标。综合运用五步工作法(周调度、月点评、季分析、半年总结、年终述职),及时查找问题不足,明确任务目标,推进建立以审判质效为核心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院党组会、审判委员会、审判执行质效分析会,专题研究分析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对审核结案、案件评查、上级法院发改案件进行研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促进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以来,持续推进巩固深化队伍教育工作成果,狠抓顽瘴痼疾整治,促进审判规范化管理,先后出台了《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办法,不断强化院庭长的监管职责,规范独任法官及合议庭审理案件,严把案件审限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超审限及审限管理中的漏洞问题,提高审判管理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持续向好。
点面俱到,规范案件质量。平川区法院始终坚持“以评查促质量”的工作理念,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主要采用“案件自查+交叉评查+专项评查”模式进行,各审判执行团队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近年来,平川法院坚持下大力气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年度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进行研讨,明确案件处理意见;同时,对随机抽取的各员额法官承办的其他案件、裁判文书以及上级法院通知要求评查的重点案件,进行全方位评查。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院党组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确保评查工作有章可循。不断调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思路,评查重点从程序性问题向实体性问题和办案效果方向转变,着重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及释法说理、办案效果、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细致评查,并将案件评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评查报告,后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形成决议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2021年,平川法院共计案件自查5532件,占全院案件的100%,交叉评查共计4999件,占全院案件的90.37%。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每季度统计下发《案件评查通报》,针对评查结果归纳出“共性”和“个性”问题,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庭室例会进行讨论全面分析、及时整改,切实从根源上解决案件质量问题,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将评查结果转化运用到今后执法办案环节中,从而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及管理水平,真正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监督和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的作用。同时,平川法院积极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一案双查”规定,构建由审判管理部门和督察部门协调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在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的同时全面排查违法违纪线索,从而倒逼员额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下一步,平川法院将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新型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持续加大案件评查工作,不断完善审判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将审判监督管理贯穿案件办理的各流程、各环节,切实提升案件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