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9-03-06
本网讯(通讯员 闫亚楠)2月28日,白银市景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一阶段工作。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进文主持,院党组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学习了白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王志坚讲话精神,紧接着各科室负责人围绕各科室工作职能、工作实际,就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下一阶段工作思路和打算进行了汇报发言,党组成员进行了补充发言。针对景泰县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会议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判,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方案。
侦监部门要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重点依法纠正对涉黑涉恶犯罪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罪不究或者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等问题。重点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的监督,发现有遗漏犯罪和遗漏同案犯的,要依法追捕、追诉。
公诉部门要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质量,强化办案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规范化,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定性,做到精准指控黑恶犯罪,即不为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做到统筹兼顾,对每一起黑恶势力案件深挖彻查其背后有无保护伞,实现扫黑除恶与打伞破伞共振,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和含金量。
民行部门要重点关注高利贷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普通民间借贷案件执行阶段因查封、拍卖不动产引起的各种乱象的审查办理,从中发现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
刑执部门要不断挖掘线索,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为在押人员上法制课、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约见检察官、谈心谈话等,鼓励引导他们检举揭发“村霸”“地痞”“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控申部门要注意搜集和受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在涉黑涉恶案件中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线索,完善线索移送、双向反馈等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分流、转办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举报等线索,做好跟踪督促,协同推进“破网打伞”等工作。
案管部门要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情摘要”内容叙写完毕后标注“涉黑涉恶”案件类别,确保案件源头标注无错漏,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流程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立即补救,跟踪监督。
未检部门要在办理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时,坚持法定标准,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落实好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尤其是做好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分析未成年人涉黑涉恶犯罪的原因,并做好预防工作。
综合部门要在人才物上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来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为下一步全县的“扫黑除恶”工作打出声势、打出声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宋进文听取汇报后就下一阶段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进一步严格依法审查证据、认定事实,切实做到依法、准确、有力惩处涉黑涉恶犯罪。特别是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务求实事求是,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加大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力度,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严格证据标准,及时移交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切实形成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合力。
三是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对有案不立、办凑数案等行为的监督纠正力度。
四是进一步注重法治宣传,利用“两微一端”等载体及时宣传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进一步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白银市景泰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