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11-18
本网讯(通讯员 郝婧如)11月15日,白银市景泰县检察院依法对赵某某等5起危险驾驶案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进行集中宣告,宣告会场邀请景泰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以及值班律师全程参与。
经审查,赵某某等人危险驾驶案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景泰县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赵某某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办案检察官集中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等人当场在宣布笔录中逐一签字确认。虽检察机关对赵某某等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但实际上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办案检察官及时对赵某某等人开展了训诫和教育,要求他们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增强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赵某某等人均表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悔恨,一定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同时,也会告诫身边的亲朋好友引以为戒。
近年来,景泰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秉持公正、规范、简便、高效的司法理念,对不起诉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告,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大力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