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8-0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8月3日下午,靖远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会议,民事审判庭庭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李富梅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市中院转发省法院《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改方案》,宣读了《关于成立靖远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的通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办公室成员工作分工,并对近期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决策部署,聚焦全县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重点指标,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优化司法流程,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进一步增强诉讼体验感和获得感。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责任落实。院营商办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高效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见效。二要强化工作机制。院营商办要在上级法院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定期向上级法院和院党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三要强化舆论宣传。要注重发掘特色亮点,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增强维护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