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白银司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12-10
2019年12月9日上午,张某、刘某、武某三位受援人不约而同将三面锦旗送到白银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位受援人以此表达了对白银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诚挚的谢意!
2019年3月9日,刘某在修护景泰到中川机场高速路段的护坡时不慎用水泥块将自己的左手砸伤,医院诊断为“左环指挤压损毁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不仅不愿赔偿,且态度不善,刘某多方维权未果,不知如何是好。
刘某知道自己的事情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后,来到了白银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白银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刘某的申请当场进行审查、审批,做出给予刘某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了甘肃铜城律师事务所韩宝莹律师代理她的这次工伤赔偿案件,最终,刘某终获53027.78元的损害赔偿。
2019年2月23日,受援人张某在“营盘山隧道”干活时被钢筋夹伤左手食指,单位即没有人给他赔偿损失还拖欠他的工资。最终同样在白银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韩宝莹律师的帮助下,一共拿到75000元的赔偿款。
2017年5月份,受援人武某在白银区东台安居小区提供住宅装修的劳务,事后对方并未按约定结清劳务费,长期以来辗转讨要劳务费未果,最终受援人来到了白银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白银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武某当场做出给予刘某法律援助的决定,在白银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及甘肃开诚律师事务所援助律师陈雪薇律师的帮助,成功拿到劳务费5198元。
近年来,白银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对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实现了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案件免于经济审查,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的法律援助服务,落实了文件关于“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