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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司法局调研检查县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白银司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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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至18日,白银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勇儒带领立法一科、立法二科负责同志,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备案审查等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检查,各县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陪同调研检查。


  调研检查组详细了解了县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备案审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情况,并就开展此次专项调研检查工作的背景、目的和要求作了说明。调研检查组查阅了2019年以来各县区以政府名义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全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存在的问题当面进行了反馈。调研检查组还深入部分乡镇进行了座谈。


  张勇儒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以合法性审查为主线,突出抓好“备案、审查、纠错”三个关键环节。一是要将全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体系之中。各县区司法局要对以政府名义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进行“回头看”,对游离于备案审查监督制度之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向市政府备案。二是要适时开展对乡镇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提升乡镇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坚决纠正“奇葩”文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要实现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开展,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特别要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审核。发现可能存在违法情况的,要依法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对于经过沟通协调后制定机关仍然拖延推诿、不予纠正的,要依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