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5-28
本网讯 5月13日至25日,白银市靖远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室、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负责人对各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县检察院第三检察室负责人通过案例分析、撤销缓刑的情况、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规范请假手续、每月报到学习和公益劳动的重要性及教育意义、涉黑涉恶等方面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必须端正矫正态度,不能违法乱纪,要按时汇报思想动态、警钟长鸣。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负责人从提高法律意识、慎言慎行、特殊事由要沟通三个方面做了警示教育。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平时严格要求自己并遵守相关规定,安分守己,安心劳动,认真改造。平时有拿不准的特殊问题及时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绝不能一时冲动,酿成犯罪后果,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来往,违法的成本很高,要学会保护自己。
通过本次警示教育活动,检验了司法所日常工作的成效,使社区矫正对象明确了自己身份,更加珍惜自由,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这次检查工作非常严肃,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很有警示性,对司法所工作人员今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为预防再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建法治社会、平安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白银市靖远县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