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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司法局红会路司法所组织学习《社区矫正法》

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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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缓刑期”当做“学期”
 
——平川区司法局红会路司法所组织学习《社区矫正法》
 
 
本网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近日,白银市平川区司法局红会路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再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红会路街道党委副书记陈友、街道办副主任黄建军、政法委员刘杰、司法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学习会上,街道党委副书记陈友领学了《社区矫正法》的立法宗旨、出台的意义,对所有矫正对象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摆正位置,做到谨言慎行,遇事要慎初,做事要慎微,凡事要慎终。二是服从管理,严格要求自己,切切实实告别昨天,认认真真把握今天,堂堂正正展望明天,通过社区矫正,把“缓刑期”当做“学期”,有效利用时间,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克服自身缺点和不良嗜好,坚决抵御外界不良风气。三是加强学习,提升自身技能。四是心存感恩,回报社会,彻底悔罪,改恶从善,争取顺利回归社会。
 
随后,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开放性和综合性,陈友同时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社区矫正法》,加快调整社区矫正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依法监管需要科学矫正、科学矫正实现依法监管”有机统一,要善于抓住社区矫正对象“心中的心弦”,才能“弹奏出社区矫正的优美旋律”。
 
最后,针对个别新入矫的矫正对象,在红会派出所院内进行了列队整训活动。(白银市平川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