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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及标准 刚性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来源: 陇原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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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印发通知,在全省实施《甘肃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甘肃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考评标准》一并制定。
 
《考评办法》共14条,第一至第四条,主要说明了制定《考评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考评工作的原则和实施主体。第五至第十一条,主要明确了考核内容、方法、分值、步骤和考核组组成。考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及保障、普法工作开展、法治文化和阵地建设、法治创建、媒体普法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依据综合分数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分任务申报、自我评价、履职评议、社会评议、综合评价和审核通报六个步骤;考核组由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普法讲师团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部门,一经查实,考核等次一律定为“不合格”。第十二至第十四条,主要对考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解释权限。考评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考核、平安甘肃建设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考核以及普法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考评标准》共分为4大部分,分别为:组织领导及保障;部门、单位、行业内部普法;社会普法;奖励加分。组织领导及保障共8条30分,主要考核党政主要领导重视;守法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健全;制定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或办法;编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备案报告制度;落实普法工作专项经费等情况。部门、单位、行业内部普法共8条40分,主要考核落实党组(委)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述法制度;建立完善本部门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开展各类学法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基(阵)地;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司法、执法公开等情况。社会普法共8条30分,主要考核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健全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普法制度;拍摄制作普法宣传品;开展各类法治主题活动等情况。奖励加分共5条20分,主要考核积极领办、承办和参与重大普法宣传活动;单位、部门普法工作在全国或全省范围进行经验交流;单位、部门或其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获得普法工作表彰奖励;系统(行业)、部门(单位)工作信息被媒体采用;创新性普法宣传等情况。
  
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工作,把普法考核纳入省管班子和省管干部考核,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增强考核的激励作用和刚性约束,将有利于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的普法责任,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也有利于统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