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9-15
本网讯(通讯员 王琦)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9月10日、11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沈海云,白银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宋文银等一行六人对白银市会宁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及会宁县司法局领导陪同检查。巡回检察组先后深入新添堡司法所、会师司法所、郭城驿司法所进行了实地察看,以听汇报、查台账、翻档案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走访谈话记录情况,教育学习、《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脱管、漏管、虚管现象,矫正执行活动是否合法等工作进行详细检查。
检查组工作日人员还与个别社区矫正对象谈心谈话,全面了解矫正人员生活、改造状况,查找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管理教育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短板。
巡回检查组在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座谈会,在听取会宁县司法局和会宁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后,并结合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持续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能力。二是落实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各项措施,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不虚管,坚决杜绝重新犯罪。三是严格审查社区矫正对象批会客、外出、变更执行地等事项。四是不断强化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五是强化工作衔接机制。加强检察院与司法局相互协作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履责,共同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白银市会宁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