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靖远县综治中心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1-06-16
6月15日,詹女士专程将一面写着“情系百姓 人民公仆”的锦旗送到了靖远县综治中心。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4年6月,詹某的丈夫王某从兰州某信贷公司贷款5万元,借给吴某使用,吴某出具了借款字据。吴某因为生意不景气,一直未能还上借款,因贷款偿还问题引发纠纷。王某多次催要无果。
4月14日,靖远县综治中心组织糜滩镇纪委、司法所、镇综治中心负责人联合调解。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吴某于本月25日之前偿还10000元,以后每月按约定时限偿还5000元,直至所欠钱款和利息全部还清。靖远县综治中心又积极协调县法院对该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安排专人跟踪督办。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的运用,使双方签署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司法强制力,也使纠纷解决渠道从“一枝独秀”走向“百花齐放”。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书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当于给调解协议书又加上了一道”保险杠”。
詹女士再三感谢靖远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周到又高效的服务,她动情地说:“你们一心为百姓着想,为我们节省了一大笔打官司的费用。我没花一分钱就把事办成了……”
县综治中心成立以来,我们秉承“以礼待人,以理服人,以德教人,德法融合”的理念,始终践行多元解纷路径,努力使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趟路”。
一面锦旗,代表了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我们的鼓励与鞭策!锦旗是荣誉,更是责任。县综治中心一班人将会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为百姓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