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1-08-09
8月7日,白银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从严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紧急通知》指出,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市场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从严、从实、从细分类落实《白银市公众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广大群众牢记“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做好自我防护。
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落实《白银市公众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基本措施,设置一米线,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日常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落实“公筷公勺公夹”制度,推广分餐制;提倡非接触式点餐支付。
宾馆、酒店。落实《白银市公众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基本措施,入住人员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减少外来访客。发现健康码“红码”、“黄码”、有发热等异常症状的,第一时间进行管控,统一移交县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核酸检测及分类管控等措施。
影剧院、KTV、棋牌室、麻将馆、台球厅、酒吧、网吧等室内娱乐场所及图书馆、博物馆、游泳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场所。落实《白银市公众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基本措施,增加室内通风、公共区域消毒频次,实行限流限量,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严控节庆活动及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已审批且尚未举办的活动原则上暂停或推迟举办,尚未审批的原则性暂停受理。
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校外线下培训,严禁教师租用场地或居家进行补课。各级各类学校应提前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师生、家长外出情况摸排及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力度,做好适龄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应接快接”。
公园、景区、景点、农家乐。落实《白银市公众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基本措施,持有“绿码”、体温正常的游客方可进入参观游览。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措施,接待游客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每日定时对游客中心、主要休息区、游玩设备、地面、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
“两站一场”、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快递、外卖企业。落实《白银市公众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基本措施。客运场站实名登记,有留观室并能正常使用。定时进行场站室内公共区域及车辆清洁消毒。公交车、出租车、城际客运乘客必须佩戴口罩乘车。“两站一场”所有工作人员应完成疫苗接种,加强日常健康监测,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强物流、快递、外卖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实名投递、无接触投递等各项制度,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环境物品消毒。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预检分诊、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等医疗服务,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加强住院陪护和探视管理,做好患者、陪护人员和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强化医务人员院感防控的意识和能力,确保个人防护到位、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制度要求,禁止设备设施混用、人员交叉聚集。严格分类落实医务人员及院内服务管理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全员完成接种疫苗。
养老院、医养院、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加强封闭管理,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减少非必要探视,严格落实探视人员信息登记和《白银市公众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基本措施。
个体诊所,各类药店。所有个体诊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引导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到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个体诊所不得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严禁向此类症状患者开具退热、止咳等药品处方。各类药店要落实止咳、退烧、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工作,每日进行环境消毒,购药人员落实《白银市公众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基本措施。
村组(社区)、居民小区。加强出入值守,所有进入小区(村民小组)人员落实《白银市公众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基本措施,体温异常人员、“非绿码”不得进入。鼓励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小区健身器材、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每天至少消毒1次。在显要位置公示网格员、社区(村)24小时值班电话等信息,确保沟通联络顺畅。通过社区(村)宣传栏、悬挂标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对公共区域进行巡检,确保人员不扎堆。
企事业单位。出入人员落实《白银市公众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基本措施,依据本行业疫情防控指南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完成疫苗接种。按照“非必须、不举办”、“非必须、不邀请”原则,严格控制省外公务活动或在市内举办跨省公务活动,不邀请外省来银考察活动,近期已经安排的活动延迟举办。工作人员在外出前必须向本单位报备外出地点;凡出省外返回白银者,提前1天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备,第一时间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检测阴性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