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9-03-22
本网讯(通讯员 程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案管办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强化政治担当、依法充分履职,以坚定的信心、有力的措施、扎实的作风,以“四个强化”为抓手,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化发展。
强化学习教育 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组织案管办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精神内涵,充分认识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干警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干警以高度的行动自觉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结合案件管理工作实际,针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具体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对于涉黑涉恶案件的每个流程节点,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靠实责任,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专门受理台账,及时跟进提醒,做到流程监控全覆盖,充分发挥分析研判优势,加强与办案部门的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斗争工作深入推进。
三是夯实理论基础。紧紧围绕党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组织全体案管干警深入学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集中系统学习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和恶势力团伙的界定等,切实提升干警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能力,为案件受理环节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
强化自身职能 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严把案件进出口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并认定的涉黑涉恶案件,案管办由专人负责受理,严格审核,对材料不齐全、电子卷宗不规范、文书错漏等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要求及时补正。对于确属于涉黑涉恶案件,在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等文书上加盖案管办自制印有“涉黑涉恶案件”字样的印戳,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受理填录环节,将案件设置为关注案件,并在案卡中将“是否涉及恶势力犯罪”选填为“是”,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台账,从案件受理环节把好源头关,确保涉黑涉恶案件源头数据无遗漏。
二是做好轮案组系统配置工作。按照“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原则,制定案件分配规则,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配置,形成普通案件轮案组、疑难复杂案件轮案组、涉黑涉恶案件轮案组等,将检察长、副检察长、刑事检察业务部门负责人划分在涉黑涉恶轮案组中,收案后,从涉黑涉恶案件轮案组中随机分配案件,确保资深、优秀检察官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为办理该类案件的质效打好基础。
三是坚持做到“三个迅速”。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案管办优先受理迅速录入,录入完成后迅速分案送案,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迅速制作电子卷宗,确保案件第一时间送达承办检察官手中,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速、高效、顺利流转。
强化业务监管 抓好案件质量
一是加强流程监控。坚持实时动态监控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重点围绕案卡填录、法律文书制作、办案期限、关键节点,特别是强制措施适用情况、诉讼权利保障等方面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偏补正。
二是开展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案管办组织逐案评查时,将已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列为评查重点,严格依照上级院案件质量评查的规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逐项核对,从程序、实体和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详细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办人限期整改,确保涉黑涉恶案件无错误无瑕疵。
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监管。从案件受理环节,做好涉案财物清点、接收、保管工作,及时制作涉案物品在库管理通知书,及时送到办案部门,做到无缝衔接。办案中,定期与办案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展,清理核查涉案财物。对案件结案后赃证物处理情况及时跟进,进行监督,提出意见,规范涉案财物处理。
强化研判意识 深化业务分析
一是规范涉黑涉恶案件信息监管。每天定时检查全院所有在办涉黑涉恶案件案卡填录情况,及时发现案卡错填漏填问题,反馈到业务部门,督促案件承办人修改,确保涉黑涉恶案件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及时报送统计数据。严格按照上级检察院及平川区检察院相关要求,每月月底,案管办将本月受理的涉黑涉恶案管相关信息数据,及时向本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确保涉黑涉恶案件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
三是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将案管办的信息优势和业务部门的数据优势有机结合,适时利用图表等可视化手段,直观、动态、实时展示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情况,开展涉黑涉恶专题分析,方便本院领导及各业务部门及时掌握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