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司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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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26
发展“枫桥经验”创新“173”工作模式
——靖远县刘川镇人民调解团工作纪实
本网讯 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是移民大镇,现辖10个行政村、6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83万人,有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人民调解员71名。近年来,随着刘川工业集中区建设进程加快,镇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刘川镇党委、政府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于2017年9月成立人民调解团,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一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完善七项工作制度,规范三个工作流程的“173”工作模式,实现矛盾不上交。2018年6月刘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省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集体”称号。
建立一个网络 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常态化
刘川镇人民调解团是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注重吸纳政法部门工作人员、律师、人大代表、大学生村官、以及“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支书、老军人)的基础上,将懂法律、善做群众工作、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纳入调解团队伍行列中,实行“能进能出、人数稳定、绩效考核”的动态管理。调解团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团长,司法所所长担任副团长,派出所、法庭、民政、国土、信访等站所负责人、律师和各村调委会主任等48人组成,构建“镇调解员责任到村、村调解员责任到组、组调解员责任到户”的调解格局,建立镇有调解团、村有调委会、组有纠纷信息员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使矛盾纠纷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
(省司法厅牛纪南厅长检查指导工作)
完善七项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标准化
在实际工作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七项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一是学习培训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教育,依托“新时代讲习所”,定期对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采取集中收看调解大讲堂、交流研讨、案例评析、公共法律服务查询系统、微信群、掌上“12348”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根据易发生纠纷的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进行排查,制定严格的排查计划,坚持镇上每月排查1次,村上每半月排查1次,调解小组每10天排查1次,对排查出的纠纷和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及时上报。
三是纠纷登记制度。对纠纷当事人的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及时进行登记,做到事实清楚,记录完整,并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台帐》。
四是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人民调解信息报告范围、程序、时限、方式,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上报矛盾纠纷信息,对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要以最快方式,在最短时间向司法所报告,对阶段性工作情况做到及时分析、及时梳理。
五是分析研判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月例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研判,结合各村信访维稳、治安形势情况,强化一般性矛盾纠纷预警,加强重大矛盾纠纷防范,研究解决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指导督促调解工作,形成分析研判报告。
六是纠纷回访制度。主要了解调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及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特别是易反悔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反响;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的意见、建议等,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七是岗位责任制度。把纠纷预防、法治宣传、业务登记、信息反馈等任务落实到人,凡发生纠纷及纠纷苗头,必须及时到场控制和调解,纠纷调解率必须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9%以上,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99%以上。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健全完善,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程序,细化量化了工作指标,靠实了调解员的工作责任。
(白银市司法局局长林文检查指导工作)
规范三个流程 矛盾纠纷化解做到精细化
人民调解团坚持矛盾苗头“早预防,早控制,早处置”的原则,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状态。
一是围绕“预防为主”,严格排查机制流程。在强化排查预防方面,调解团采用“三排查”工作机制:对重点人员定期排查,建立重点人员每月一次的家访、谈话,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落实重点时期排查,有计划地全面部署纠纷排查,做到防范在前,确保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调处;对特殊纠纷及时排查,围绕辖区内征地拆迁、农民工讨薪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纠纷,分析可能出现的新的矛盾隐患,做到经常性的排查,确保情况明、底子清、动向准,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二是围绕“就地解决”,完善调处化解机制流程。对一般矛盾纠纷,立足抓早抓小,及时在本村内化解,并填写人民调解四联单(调委会、司法所、双方当事人各持一联);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或者信访部门等委托移交的信访矛盾纠纷,加强内整外联、合力攻坚,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要求,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和调解团成员特长进行分类,组建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农民工讨薪等专业调解小组,及时在本镇内化解。如对涉案金额达64万元、涉及农民工75名的永好商贸城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人民调解团及时介入,选派律师、公安民警、法官等人员组成农民工讨薪调解小组,先安抚民工情绪、再详细调查评估,经过多轮分析研判,督促商贸城出售3间富余铺面并协调将所得资金用于偿还农民工工资;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马某某信访案件,人民调解团主动介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信访积案方面的职能作用,选派民政、公安、信访、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协调县中医院免除13万元相关费用,协调刘川盘龙山公墓区免除5万余元墓地费用,协调镇政府落实临时救助资金累计2万余元,对其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将历时3年的马某某信访积案得以化解;对杨某某与武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团选派法官、人大代表、司法所工作人员等组成人身损害赔偿调解小组,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方式反复做双方工作,以案释法、讲法明理,经过10天调处,双方达成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杨某某赔偿武某某20万元,同时协调法院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对杨某某与何某某婚姻纠纷,调解团选派范窑村德高望重的老书记、老教师等人员组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小组,采用情绪疏导、普法教育等方式,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何某某退还杨某某彩礼5万元,同时双方申请法院对调解结果进行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工作是最直接的法治宣传教育,达到了调解一起纠纷,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社会效应,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乡村依法治理。
三是围绕“矛盾不上交”,建立闭环调处机制流程。建立镇村调委会工作衔接机制,对村调委会调解不成功的,镇调解团主动介入,选派骨干力量,组成专业调解小组,依法依理依情进行调处,调解不成功的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对不适合人民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及时导入其他法治轨道,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途径解决,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如南山尾村李某与杜某婚姻家庭纠纷,杜某多次遭受其丈夫李某的家暴,经人民调解团多次调解调解未果,及时引导杜某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其婚姻家庭纠纷;南川村张某(男)与魏某(女)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因财产分割执行中发生矛盾纠纷,村调委会知悉后第一时间上报镇人民调解团,镇人民调解团及时提供魏某申请法律帮助,及时引导魏某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其纠纷。两年多来,引导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6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经过两年多的创新实践,人民调解团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35件,调解成功率达99.6%,其中重大疑难纠纷26件,诉前司法确认17件,防止民转型案件2件。
刘川镇人民调解团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白银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