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检察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07-01
6月26日至28日,由白银市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高平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靖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带领4名检察官2名书记员出庭支持公诉,靖远县法院4名法官3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29名被告人及32名辩护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白银市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案件,白银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组织干警现场观摩庭审,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新闻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150余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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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案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的情况,县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在侦查环节,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完善证据体系;采取“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质效。在审查起诉环节,多次召开检察官联系会、公检法联席会议,全面审查证据,分析研判案情,完善证据链条,确保定性准确;及时向省、市检察院请示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得到上级指导与支持。在庭前环节,认真做好出庭支持公诉准备工作,制定了出庭公诉预案,完善了举证示证提纲、讯问提纲、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参加了法院组织的庭前会议,出示庭前证据,明确庭审重点,为高效精准公诉案件夯实了基础。
庭审中,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指控了犯罪事实;接着,依次对李高平等29名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出示了证据材料,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辨护人的质证意见,并就案件事实、证据、及定性等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最后,从犯罪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了法庭教育。公诉人举止大方得体、应对沉着镇静、指控有理有据,庭审井然有序,受到旁听者的一致好评,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过硬的法律素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体现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态度。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