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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检察院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制建设

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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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张婵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责定位,健全工作机制建设,强力推进任务落实,围绕增强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实效,保证办案不走偏、不拔高、不凑数,通过快速移交移送反馈、工作衔接、提前介入、协调联动,不断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做到不枉不纵,取得了明显成效。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件59人,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件78人,提起公诉4件21人,判决2件12人,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罪3起,追诉漏犯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彰显了专项斗争的力度和效果。
 
一是建立内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快速移交、移送、反馈制度。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质量和效率,平川区检察院扫黑办、院内各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制定了《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交、移送和反馈制度》,对受理的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工作中发现的“关系网”“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严格按照该制度快速移交、移送并及时反馈线索办理情况,由专人对线索进行管理和跟踪。对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研判分析,并报送区扫黑办分流核查。
 
二是建立公检法侦捕诉审工作衔接机制。牵头制定《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捕诉审工作衔接机制》,对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中有认定分歧和标准不一的,商请公安、法院对案件证据、案件性质进行会商,共同研究相关对策,加强协调沟通和分析研判。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有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及在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新问题,以“三长”联席会议为平台及时研究,统一标准,形成共识,提高了案件质效。截止目前,共召开三长联席会18次,案件讨论会21次。
 
三是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为提高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牵头制定《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在提请批捕前、移送审查起诉前均进行提前介入,并在起诉前商情法院提前介入。通过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提出详细的侦查取证方向,对完善和固定证据提出具体明确的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及时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把握案件定性。
 
四是建立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移交联动机制。平川区检察院与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对接,牵头制定《中共白银市平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白银市平川区监察委员会、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案件协调联动机制》,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发现的腐败问题及“保护伞”问题,及时移送至纪委监委查处。控申、民行、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线索,统一移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纪委监委移送。坚持“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对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涉案人员犯罪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后,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追诉其犯罪事实。截止目前,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共发现保护伞线索11条,全部移送纪委监委核查。
 
五是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建议机制。加强案件的系统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扩宽参与综治的视角,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土地、POS机监管漏洞等情况,向负有监管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认真分析行业管理漏洞和可能诱发黑恶势力的因素,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建议,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刚性作用。发出建议后,持续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联系,主动向被建议单位征询意见,督促被建议单位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已有4个单位书面回复了整改情况并建立了长效机制。撰写有参考价值的社会综治报告,协助党委政府推动解决黑恶势力背后的行业管理漏洞、基层政权建设软弱涣散等深层次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撰写的《平川地区农村家族恶势力犯罪情况分析报告——以李伟平等9人涉恶案件为视角》,市政府副市长、平川区委书记高云翔对该报告作出批示并要求转发全区进行学习。(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