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6-03
本网讯(通讯员 折昌盼)6月2日上午,由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郇金倡、郇金真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共27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犯罪一案在景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进文出庭支持公诉。
起诉书指控,以被告人郇金倡、郇金真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卢有麟等11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景泰、兰州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违法犯罪活动。该集团共实施敲诈勒索4起,寻衅滋事4起,非法拘禁2起,非法侵入住宅1起,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讯问,当庭举证质证,面对被告人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公诉人结合在案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有力答辩。因本案社会影响重大,疑难复杂,庭审预计持续三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坚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公诉职能,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及法律适用关,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惩处力度,切实做到“打准打实”,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了景泰县检察院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决心。(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