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5日,委托代理人齐某某下午一上班就来到了平川人民法院,捧着一面印有“热情服务 执法公正”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党国文的手中,对他及办案团队敬业尽责、为民解忧的办案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达感激之情。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平川区某石料厂是一家省外客商投资企业,2020年,该企业与白银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签订《混凝土用碎石供应合同》,约定货物结算期限,双方遂按照协议进行合作。但在双方按照协议供货期间,白银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多次拖欠货款共计92万余元,导致石料厂的运行陷入困境。加之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负责人心急如焚:一面是对方的货款迟迟无法到账,一面是企业无法正常运转、职工的工资无法发放。无奈之下,石料厂只得将某白银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起诉至平川区法院。法院作出调解后,被告未主动履行,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
由于受疫情影响,办案团队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向白银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并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充分运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线上发起网络查控,根据网络查控反馈结果及时采取冻结、扣划等措施,将执行工作由“路上”转到“网上”。执行过程中,办案团队发现白银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账户已被我院冻结,为尽快将石料厂的执行款执行到位,保障石料厂企业的合法权益,办案团队将该案与涉及白银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的其他案件合并处理,从冻结的账户中依法扣划出920000余元,并在第一时间通过“一案一账户”迅速汇至石料厂提供的银行账户中。至此,石料厂拖欠长达2年之久的货款终于拿到手中。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感谢平川法院!”齐某某满脸喜悦地说道,“我们还一度以为这比钱会变成一笔死账要不回来,没想到你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为我们全部执行到位了,真的非常感谢!”目前,该石料厂已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这不过是我们办理的执行案件中再普通不过的‘小事’,但是对申请执行人来说却都非常重要的‘大事’。”执行干警党国文说道。
该案是平川法院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真实写照。面对疫情给执行工作带来的难题,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充分发挥网上执行、远程执行等信息化手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犹如一场场“及时雨”,不仅解决了当事人工作期间应诉不便的困扰,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特殊时期的大众焦虑,还树立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的信心,极大的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真正打通了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把切实为民服务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