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授予会宁县法院“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会宁县法院积极响应“双碳”行动,以创建节约型机关示范单位为抓手,以节能降耗为重点,以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为目标,大力推行节约型机关建设。着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引导干警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努力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齐抓共管。成立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不定期对机关节水、节电及节约办公用品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多年来,会宁县法院十分注重宣传教育工作,不仅充分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还利用横幅标语、展板展示、公共区域等载体,在各办公室张贴随手关灯、空调温度设定、垃圾分类、节约用水等标识,培养干部职工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在推进光盘行动上,在人民法庭食堂张贴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并对人民法庭食堂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在餐饮物资采购、餐饮物资存储、按量取餐等方面明确了要求,最大限度压缩食堂开支成本,从源头上有效杜绝浪费现象。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开展创建工作以来,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各人民法庭的车辆使用、水、电、办公用品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浪费行为。同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完善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资产台账和办公用品循环使用制度,能调剂的尽量调剂使用,确需重新购买的,须按规定报批采购。并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办案,减少信息材料的印发。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探索新能源汽车“以租代购”模式。完成人民法庭“煤改电”采暖改造项目,以空气能代替传统锅炉,切实降能耗、减排放。
下一步,会宁县法院将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效,狠抓落实,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化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