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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法院会师镇法庭:朋友借钱引纠纷 法官调解续友情

来源:会宁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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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会宁县法院会师镇法庭调解一起朋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使双方再续友情。


案情简介


被告陈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马某借款,承诺3个月内予以偿还,马某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向陈某交付了借款。借款期限届满后,马某向陈某催要,陈某迟迟不予偿还,马某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


承办法官接收到马某的材料,在审查过程中了解到双方是多年好友,于是及时通知双方到庭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陈某意识到是自己的错误引发朋友间的矛盾,愿意尽快偿还借款,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结案后,经法官继续跟进,了解到被告陈某在达成调解协议的一周时间内及时偿还了借款。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从还款期限到期开始计算,如果在诉讼时效内向对方及时催要借款,诉讼时效则重新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0年。因此,为避免诉讼过期导致自身合法利益受损,朋友间的借款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也应及时催要。


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他人借款,如他人不还,如何提供证据来维权及提供证据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需要提交双方个人信息界面,可以帮助判断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


2.微信聊天记录提供完整。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必须完整不间断,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事实,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3.建议提交转账明细作为证据时,将双方涉案往来的转账明细进行标注,方便法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