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川区人民法院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聚焦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坚持全员、全面、全程管控,着力构建“大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审判管理模式从微观到宏观、从个案到类案、从事后到全程的全维度涵摄,司法权责从分离到统一、重点案件管理从随意性到规范化的全方位转变,实现审判质量与效率双提升。
院党组统筹管理
将审判监督管理列为院党组的主要议事,定期召开院长办公会、审判质效分析会,及时掌握审判执行工作实时态势,密切关注各类案件收结存情况,动态调配办案力量,对审判执行异常情况做出及时反应,积极有效应对,通过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院庭长双责管理
研究制定《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要求院庭长在抓好自己团队办案质效的同时,加强对庭室其他审判团队监督管理,通过监督“四类”案件、案件流程监督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态势分析等方式行使监督管理权限,确保本庭案件优质高效。
审管办协同管理
围绕监督管理重点环节健全制度机制,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院庭长履职尽责,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管理和处置能力,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等职责,由“管业务”向“强监督”转变;细化院庭长办案数量要求,严禁挂名办案,严禁以参加合议庭或担任审判长的方式代替办案,由“审批”向“审判”转型。第一季度,共下发审判质效通报2期,审判管理周通报3期,审判管理催办通知15期。
政治部专责管理
充分发挥绩效考核这个“指挥棒”作用,由政治部负责修订《法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审判质效指标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积极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最大限度激发法官的办案积极性。
监察室监督管理
充分发挥监察室内部监督职责,通过开展审务督察、案件专项评查、办理信访案件等行动,及时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提醒谈话、工作约谈等制度,对指标落后的部门负责人、审判执行团队及时约谈,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提升。
法官自我管理
以“均衡、保质、提速、进位”为目标导向,突出法官自我管理,通过参加审执业务培训、心理疏导、团队管理,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严格按照院内审判质效指标运行情况,科学制定案件办理进度计划、研判团队质效指标,及时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予以调整,有效发挥法官自我管理功能。
自“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平川区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工作宗旨,不断健全完善“大审判”工作机制,持续转变工作作风,督促各审判执行团队快办案、办好案,实现案件质效体质增效。2023年第一季度全院共新收案件1575件,结案1204件,结案率68.64%,同比增长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