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靖远县司法局(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结合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充分运用多种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及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强法治政府公信力。
“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方式挺好的,也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日前,市民高先生对靖远县行政复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据介绍,3月15日,高先生因不服县某行政机关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向靖远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在依法受理后,通过多次耐心的沟通调解,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后,最终高先生撤回复议申请,实现了行政复议“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政和”的作用。
【靖远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股长 师永秀】靖远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在靖远县司法局,我们在一楼设有接待大厅,二楼设有审理室、调解室、阅卷室、听证室、案件监督室等八个标准化功能性用房。行政相对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在行政行为作出后60日内向靖远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我们将在5日内审查受理,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能,为推进法治靖远阔步前行奉献自己的力量。
行政复议改革以来,靖远县行政复议机构充分发挥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筹调配资源的优势,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理念,积极学习、运用“有解思维”工作法,以转变复议理念、大胆改革创新为工作抓手,紧紧围绕“能调则调、调决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复议调解有温度,化解争议促和谐。截至目前,复议机构通过调解和解办结行政复议案件7件,调解和解率达63.6%,更多行政争议实现源头化解,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