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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啃树引发邻里纠纷,法官三次下乡调解矛盾促和谐

来源:白银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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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银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办案法官先后三次下乡并邀请村镇两级干部联合化解矛盾,将“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枫桥经验”运用到具体案件办理当中,情理并用,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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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原告承包了水川镇顺安村3.5亩土地用于种植水果。2023年2月, 被告饲养的羊群破坏了原告果园外围围栏,进入果园将原告栽种的苹果树啃坏。经过清点,原告被毁坏的苹果树共49棵,无挽救可能性。事情发生后,原告向水川镇派出所报案。经过村镇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因意见分歧较大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


白银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专门前往原告果园查看果树受损情况。在庭前调解时,被告态度强硬,坚决不予赔偿损失,原告遂申请对其损失进行评估。委托评估后,法官从评估机构了解到,涉及农业类的评估案件费用比较高,甚至可能会超出损失本身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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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被告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如果走正常的评估程序,无疑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负担,为他们原本拮据的生活再添困难。为此,法官第二次前往原告苹果园中,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表示其生活困难,只愿意赔偿几袋化肥的钱,但原告认为其辛辛苦苦栽种多年的苹果树毁于一旦,损失巨大,双方仍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办案法官考虑到案件委托评估可能给当事人带来巨额负担,双方当事人都是远亲又是近邻,判决有可能会使矛盾更加激化。在对案情认真研判,并咨询了众多农业专家后认为,开庭判决并不是本案的最佳选项,于是决定再次下乡,调解处理该纠纷。


8月10日一大早,办案法官一行便顶着炎炎烈日出发,为了案件能顺利调解,还邀请了村镇两级干部共同参与,对双方当事人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情理并用、深入浅出。经过背靠背、面对面调解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所让步,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的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双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哪里需要我们,我们就尽量去往哪里。翻山越岭,变的是办案地点;跋山涉水,不变的是工作初心。本次纠纷能够成功化解少不了基层干部的参与和协助,真正形成了共治共赢的局面。”承办法官说道。


 一直以来,白银区法院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立足法院职能,面向群众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用心用情做好调解工作,帮助群众切实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