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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寻民警 不料查无此人!——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冒充警察实施诈骗案件

来源:平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3/9/14 14: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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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张警官。”2022年11月的某天,一名女子行色匆匆,来到白银市某交警大队寻人。


“我们这里没有这个人。”面对交警大队民警的回答,该女子顿时一愣。


“你会不会被骗了?”民警关切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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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起与张某的交往过程,王女士顿时头皮发麻,对方极有可能是骗子!“他是个警察,还向我借了好多钱!”


王女士回忆起最初认识张某的情形:2022年7月6日的一天,经过亲戚介绍,她在微信上通过了张某发来的好友申请,没过几天,张某就亲自驾车一百多公里来王女士所在的地方找她。


“他说他毕业于警察学院,现在是白银市某交警大队民警,父亲在法院上班,爷爷是粮食局退休职工,单身未婚,想要和我谈恋爱。”据王女士回忆,交往过程中,张某经常给她讲述值班的事情,还给她发了在某高速口收费站执勤的照片和视频,“我就相信他了。”后来张某总以“给别人还钱”“朋友和家人出事”等理由找他借钱。


王女士想着对方是警察,两人又是恋爱关系,没有过多怀疑,多次转账给张某,但在交往过程中,慢慢感觉到了不对劲。张某是有正式工作的警察,却屡次借钱,“我还在抖音平台上刷到了张某母亲发的张某与两个孩子的合照,但他跟我解释说这是大哥的孩子。”王女士对此将信将疑,“要不是去交警大队,我都没发现自己被骗了。”


同样被蒙在鼓里的还有李某


2023年1月,李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李某将此事告知其朋友赵某,赵某想到喝酒时认识的自称在白银市某交警大队上班的张某,于是将张某介绍给李某,让张某帮忙处理酒驾的事情。此时张某已因招摇撞骗罪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却仍告知李某可以帮忙处理此事,但需要46000元现金“打点”。怀揣侥幸心理,李某将装有46000元现金的五个信封亲自交给了张某。


“老哥,这46000元我拿去打点一下,可以将血液中酒精含量降到80mg/l00mL以下。”张某拍胸脯向李某做了保证。


2023年3月2日,李某以危险驾驶罪被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判刑。


“我打听了,交警队没有这个人,我被骗了!”李某很生气,决定待其危险驾驶罪缓刑期满就报案揭发张某实施诈骗的事,碰巧公安机关找上门。后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经过法院审理,张某因构成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七千元,同时退赔诈骗款若干。


法官提醒


警惕!犯罪分子身穿“制服”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伪装程度较高,让人在短时间内难辨真伪。须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任何理由私下向群众索要财物!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要增强防范意识,谨慎交友,与人交往时要注意核实身份,切莫听信花言巧语,上当受骗。同时,要遵纪守法,到正规场所办事,不要心存侥幸,谋求搞特殊、走关系,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