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物业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景泰县法院积极探索物业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聚力打通堵点,推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9月20日,景泰县法院特邀调解员一次性“打包”化解5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某公司为员工建筑了小区,故小区内居民多数都是公司的员工。自小区建成后,物业、供水、供暖等事项一直由该公司管理。2023年4月小区物业移交给某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以业主拒交物业费为由将5家业主诉至景泰县法院。
诉前调解
景泰县法院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此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涉及的当事人众多,为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决定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的矛盾。对此,景泰法院立案庭委派一名特邀调解员与各个业主进行沟通,询问业主后得知拒交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时存在公共设施维护不及时、卫生清理不到位、家里水电需要紧急维修时物业公司迟迟不来等问题。
针对双方的矛盾,特邀调解员引导双方要互敬互谅,互相理解,明示物业费的收取具有公共属性,如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拒交物业费,会导致物业公司失去经济来源,物业服务质量无法继续维系,如此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受损害的还是业主。而物业公司也不要只关注费用的收取,应多听取业主的建议,不断改善并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及时修缮和管护公共设施,避免造成业主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过特邀调解员的以案释法和悉心调解,5家业主当即同意缴纳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意识到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向业主致歉,双方达成和解,原告物业公司撤诉,最终该系列纠纷圆满化解。
“小纠纷”牵动“大民生”。景泰县法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适应新时代群众多元解纷需求,持续强化能动司法,把非诉解纷力量“请进来”、把矛盾纠纷“分出去”,推动形成多元解纷新格局,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增强辖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