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安排,自2023年4月19日,白银区人民法院开展“陇原风暴•利剑执行”行动,重点针对涉党政机关案件、涉职务犯罪案件、涉不良资产清收案件、涉民生案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执行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白银区人民法院集中移送公安临控624人,集中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发出限制高消费令1174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80人,集中进行舆论宣传,发布“陇原风暴•利剑执行”宣传信息36篇,执行干警昼夜兼程、持续作战,共执结案件2252件,执行到位金额8875.28万元,发放案款3985.22万元,拘传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243名,拘留33人,查封房产30套、车辆34台,冻结资金4160.44万元,扣划涉案资金4160.44万元,腾退交付房产40套,保全金额4.19亿元。截止9月8日,白银区人民法院“3+1”核心指标在全省112个法院中排名第19名。
案例一:宁夏某公司与周某某、曹某某、贾某某、卢某某、张某某五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经过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均无财产可供执行,通过已知的联系方式均未联系到被执行人,法院拟借助互联网便民平台对被执行人发布悬赏执行公告,为调取各被执行人户籍登记信息,执行人员前往靖远、景泰、会宁等多个乡镇派出所,花费长达五天时间调取悬赏执行公告所需信息,悬赏执行公告发布后短短几天,被执行人曹某某、贾某某、张某某均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到庭解决执行案件,其中曹某某已履行完毕,贾某某、张某某均已给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至此,三起租赁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案例二:2023年4月27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经白银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约定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工伤赔偿款6万元,但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仅履行1万元后便不再履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并未查询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传唤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到庭,执行法官虽耐心细致的向其讲明了拒绝履行的后果,但刘某某依然拒绝履行。法院决定对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进行司法拘留十五日强制执行措施。当戴上冰冷的手铐坐上警车对刘某某进行拘留体检时,迫于强大执行威慑力,刘某某的侥幸心理才破灭。执行干警感觉到其思想变化,继续劝导其想办法筹集资金解决问题,告知其司法拘留不是执行的目的,只是为了督促其履行义务,若其一直拒绝履行,其不但会人身自由受到短期的限制,并会被限制高消费,不仅影响其个人声誉,也会对公司的商业信誉产生不良影响,刘某某经过冷静考虑后表示其愿意筹措资金,请执行人员给其几个小时的时间。经过刘某某多方筹措,最终凑齐了执行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下一步,白银区人民法院将以“陇原风暴•利剑执行”行动为抓手,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对各类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以实际执行战果回应人民群众执行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