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18时20分许,会宁县公安局会师中队民辅警在国道312线张城堡路段开展勤务时,发现一辆行驶中的大货车右后轮胎冒烟起火且火势不断扩大,但该货车司机并未察觉,仍然开车前行。民警立即拉响警笛,指引驾驶员将车辆停靠在路边安全位置,随即设置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灭火处理。在扑灭明火后执勤民辅警又用水管对轮胎着火部位浇水冷却,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驾驶员对执勤民辅警的提醒帮助表示感谢,执勤民辅警再三叮嘱驾驶人要做好车辆的定期保养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后,执勤民辅警返回工作岗位继续开展工作。
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员出行前要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车辆状态良好,将各种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避免在车厢内放置打火机、香水、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