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促执行
了结“薪”愿保民生
4名当事人喜笑颜开
“劳务费一直没着落,可把我急坏了!今天拿到了辛苦钱,我也算松了一口气!”。
11月22日,景泰县法院成功执结了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有效解决了农民工的烦“薪”事,4名拿到劳务费的农民工脸上露出了笑容。
劳务费遭拖欠
农民工走上追“薪”路
2022年,周某某、曾某某、尚某某和王某某在张某某承包的渠道铺设项目中提供劳务,但张某某一直未能结清周某某等4人的劳务工资。期间,周某某等人自行通过多方渠道追“薪”均无果。无奈之下,周某某等4人将张某某诉至景泰县法院,要求张某某支付拖欠的劳务费。景泰县法院判决张某某支付周某某等4人劳务费共计10051元。因张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周某某等4人向景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善意执行
了结农民工“薪”愿
民生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传唤被执行人张某某到院,张某某表示,他确实拖欠了周某某等4人的劳务费,但这也是迫不得已,现在他也在外打工,执行法官耐心与其释法明理,引导其换位思考,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张某某表态争取尽快偿还欠款。后经执行法官电话征求周某某等4位农民工意见,他们对张某某目前的困难处境表示体谅,均表示愿意给予张某某一定的宽限时间,经过执行法官反复做工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给付日期。2023年11月22日,被执行人张某某如约来到法院,将欠周某某等4位农民工的劳务费10051元支付给4位农民工,4起劳务纠纷最终得到妥善执结。
在景泰县法院的执行案件中,小标的案件数量多,涉及面广,虽然其案情简单,涉案金额小,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最直接的体验。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景泰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同频共振,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的影响,用有力度有温度的执法办案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