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会宁县经营批发部。杜某经常在王某处购买烟酒,时间长了,两人便熟悉了,此后,杜某多次在王某处赊购烟酒。后经王某、杜某清算,杜某给王某出具欠条一份,其后,杜某支付王某10000元,现杜某共欠王某烟酒款29336元未支付。王某多次向杜某要求支付该款,杜某以各种理由推诿给付,至今未给付原告货款。
王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王某已向杜某交付烟酒,杜某应当按照约定给付烟酒款。杜某的不诚信行为,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向会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会宁县人民法院接到受案申请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调解。经征得双方同意后,第一时间对接会宁县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县综治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李丽霞认真查阅案件及双方当事人的沟通记录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时,王某激动的说:“我们既是老乡又是朋友,一定的诚信还是有的,我出于信任给你赊的烟酒,谁知结果会是这样!”坚持要杜某一次付清所有欠款。杜某则解释道:“我不是故意不给你还钱,这两年房地产不景气,停工两年,无法开盘,外债太多,法院已将我的车和房查封,经济状况不好,来年5月份就开盘了,我一定想办法给你还钱。”为妥善化解纠纷,调解员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着手开展调解,一方面向杜某释明,拒不偿还不仅会伤害朋友间的信任和感情,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导王某换位思考,体谅杜某的困境和难处。经调解员耐心地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杜某于2024年6月1日之前向王某支付第一部分货款15000元,2024年10月1日前支付剩余货款14336元。如有一期未按期履行,申请人就按欠款总额申请强制执行,达成协议的双方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
民间买卖纠纷是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因为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关系很好的朋友、亲戚、邻居之间反目成仇,其实事情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复杂或难以解决。生活中,一旦涉及经济往来,无论资金大小一定要注意留存证据,以免发生纠纷时,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