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召开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攻坚年”总结会议,会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11个集体和29名个人进行表彰。白银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荣获“白银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攻坚年’先进集体”,市检察院龚岩梅同志荣获“白银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攻坚年’先进个人”,此次表彰,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有4个集体、7名干警获此殊荣。
先进集体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平川区人民检察院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
先进个人
龚岩梅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
陈艳雪 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路 燕 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孙尉宾 平川区人民检察院
赵德云 平川区人民检察院
郭建辉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
李海波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
专项行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围绕“两强化两抓实一常态”的工作部署要求,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发,通过与各成员单位联动协作、形成合力,持续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起诉洗钱犯罪案件15件59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专项行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8个集体、11名个人被全市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此次总结会议,为今后持续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完善机制,精准打击犯罪,全力做好反洗钱工作。一是全方位协作,形成常态化打击合力。加强与人民银行、监察机关、法院、公安等协作单位的配合,通过健全完善信息共享、个案协作、类案研商等工作机制,推进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严标准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拓展洗钱犯罪线索渠道。建立健全洗钱犯罪大数据分析模型,持续加大对七类上游犯罪案件的分析研判,用足用活立案监督、追诉追漏等措施,提升办案质效。三是多角度发力,提升溯源治理能力。结合市域金融犯罪实际,向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金融机构提出检察意见和建议,依法推动完善金融监管实现良性发展,助力全市反洗钱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