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川区综治中心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作用,运用“诉调对接+人民调解”的解纷模式,成功将一起物业纠纷化解在诉前。
白银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某因物业费产生纠纷。白银天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次找张某催要近三年的物业费1637元、滞纳金3468元,并多次发通知催要无果。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将张某诉至平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受案申请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调解。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件移交至平川区综治中心。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分析研判后,将案件委派至平川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人民调解员刘正军、张馨月接收该案件后,认真查阅卷宗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组织双方到场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调解员耐心与张某进行沟通,了解其长期未缴纳物业费履行背后的原因,并问明了现在的缴纳意愿。张某解释到“我不是故意赖账,不缴纳物业费。这些年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太差,就没有尽到一个物业应尽的职责。”同时,调解员刘正军明确告知物业公司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白银天孚物业负责人说:“作为物业公司,主要职责就是为小区居民搞好服务,你把服务搞到位了,居民们满意,物业费自然就交上了。”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着手进行调解,劝解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不易。物业公司负责人认真听取了调解员的意见建议,表示日后将改进并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为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经调解员耐心地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免去张某部分物业费和全部的滞纳金,张某当场一次性向物业公司清偿所欠物业费900元。至此,一起因缴纳物业费引发的物业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