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初,靖远县人民法院流转至县综治中心一起离婚诉讼案件,女方杨某状告男方于某经常因家庭琐事酗酒家暴,给杨某心理造成不良影响和负担,申请法院判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核心,倡导家庭美德,协调婚姻家庭关系,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调解员戴维乔认为,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不仅要依法处理好婚姻关系,还要解开双方当事人及父母孩子的心结,避免引发新的社会问题。于是,调解员立即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县综治中心进行调解。经了解,杨某、于某夫妻育有一子一女,经常因家庭琐事和邻里琐碎闲言发生争吵,此次因于某家暴致使杨某不堪忍受心理和生活的压力,遂提起诉讼离婚。通过询问,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婚内出轨问题,只因酗酒动手行为让女方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内心非常抵触男方喝酒行为,并且诉讼请求也非常单一,只要求离婚。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从关注当事人的情感和需求出发,营造出积极、和谐的环境氛围,对于女方当事人明显受到压抑和有极强倾诉欲望,尽量让其发表其意见,宣泄内心的愤怒和不满。然后,在倾诉、宣泄之后,引导当事人回归理性、稳定情绪,调解员结合《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完全有权利报警,并要求警方追究其违法甚至犯罪责任。受害人构成轻伤的,依据《刑法》第234条依法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受害人构成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依法追究打人者行政处罚责任”,同时从儿女、家庭、亲情等角度劝解双方当事人尊重和爱护配偶,珍惜婚姻,珍惜家庭。之后,调解员提出合理建议,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制定完整的协议书。最终,于某向杨某做出书面承诺:今后戒酒并保证不再动手家暴。靖远县综治中心按照女方意愿将书面承诺向属地公安派出所备案,若再发生家暴情况,申请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