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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法院:民事调解+执行,司法为民见实效

来源:靖远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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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一件快递已送到法院门口,请您签收一下。”2024年7月19日早上刚上班,白银市靖远县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小住就接到了快递员的电话。小住心想可能又是哪个当事人邮来材料,就立马出去签收了快递。可是快递包裹是一个很长的包装盒,小住小心地打开了包装,一面红色的锦旗赫然出现在面前,上面绣着几个大字“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法官”。

事情还要从2024年6月28日审结的一件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说起。徐某是陕西榆林人,专门从事货物运输行业,2020年,徐某和马某达成口头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徐某为马某指定的工地运输建造材料,边拉运边付费。前期运费还能及时清结,后期逐渐出现欠付运费的情况。完成运输业务后,马某既不结算也一直推诿不付拖欠的运费,甚至玩起了“失踪”。2024年5月28日,徐某遂将马某诉至靖远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审查案卷材料时发现,事件发生在2020年,距诉状提交时已经过了4年时间,徐某在这段时间里经过多次催要协商都未曾解决,徐某对此有较深不满情绪。为节约双方当事人时间成本、金钱成本,节约司法诉讼资源,承办法官积极主持调解,说服双方当事人化解纠纷,放下积怨,解开心结,最终徐某作出让步,减少了诉讼标的额,马某也认识到了错误,愿意当庭支付欠款,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但因马某又涉及其他案件,法院已将其银行账户冻结,当庭多方筹措资金时并未能筹集到充足的资金,一度让调解过程陷入了僵局。为避免拖延,减少双方损失,承办法官询问马某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以“以物抵债”。马某提出还有一张油卡可以顶付,可油卡是外省的,当地无法核查数额,徐某不敢接受。考虑到徐某来自外省,路途遥远,折返又得花费额外路费,办案法官遂提出折中办法,确定欠款数额后,让徐某拿着油卡先去加油,待三日抵消完剩余欠款后再结案。由于徐某的运输车队加油量较大,3天后,徐某便抵消了剩余欠款,案件履行完毕,案结事了。

在民事审判过程中,“案结”并不意味着“事了”,中间还有一段执行工作,“审结”并“执结”,才能真正算得上“纠纷了结”。在调解过程中,徐某虽然作出退让,少要了3万元欠款,但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使得拖欠4年之久的债权以真金白银的方式实现。一面远道而来的锦旗,便是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真诚地感激和对法治的信仰。

这面锦旗也将高高挂在靖远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办公室里,时刻激励着法官常怀司法为民初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靖远县法院也将持续探索“调解+执行”纠纷化解模式,让审判和执行并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真切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