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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纠纷找综治·三调对接案例】平川区:房屋装修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来源:平川区综治中心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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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装修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来到平川区综治中心,将一面“依法调解促和谐 排忧解难暖民心”的锦旗送到人民调解员崔梅手中,对调解员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公正高效的依法调解表示感谢。

杨某某常年从事室内装饰装修业务。2022年5月,杨某某为曾某某位于平川区某住宅小区楼房进行部分装修。杨某某按约定完成装修工程,曾某某前期支付了大部分装修款项。但到了装修收尾阶段,以装修不够细致、个别柜门有瑕疵、墙面出现鼓包等问题为由,与杨某某发生纠纷而拒绝支付装修尾款。杨某某认为其装修不存在问题,个别柜门上的瑕疵,他们可以修补或更换,但曾某某不能以此拒绝支付尾款,遂起诉到平川区人民法院。平川区人民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分流至平川区综治中心崔梅个人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接到案件后,人民调解员崔梅认真查阅卷宗、了解情况,梳理研判矛盾根源。调解员同时询问曾某某拒绝支付装修尾款的原因,并调取了装修问题清单;通过与装修公司核实装修问题清单,对装修材料的报价、装修的质量、已给付款项逐一进行核对,最终确定剩余装修款5000元未付。数额虽确定,但双方对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再起争执,眼看双方矛盾激化,调解员另寻他径,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疏导,面对面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彼此的难处。调解员通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曾某某给付杨某某剩余装修款3000元,并当场一次性付清,案件圆满解决。

锦旗虽轻情意重。它不仅承载着案件当事人对调解员的感激之情,更是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充分认可。在今后的工作中,平川区综治中心将始终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加公正、专业、高效、细致的工作作风,扎实办好每一起案件、用心化解每一起纠纷,在定纷止争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