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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纠纷找综治·三调对接案例】白银区:押金退还起纠纷 警调对接促和谐

来源:白银区综治中心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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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市民王某报警称,其在人民路街道水川路社区某家属院内租住了房屋,现要退房,房东不退还押金,双方发生争执,人民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第一时间将此矛盾纠纷推送至人民路街道综治中心。人民路街道综治中心联合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处。

报警人王某称,自己租住李某的房屋,现房屋租期已到,自己要退房,要求房东李某退还租房时交的押金350元,但房东李某表示在检查房屋过程中,发现冰箱及厨房的洗菜池损坏,李某要求王某将冰箱和厨房洗菜池维修好之后再退还押金350元。王某表示:“我当初租房时自己带了冰箱,从未用过房东家的冰箱,房东家的冰箱损坏与我无关。”房东说:“当时租房时冰箱是好的,退房时冰箱却是坏的,怎么证明你没用过。”鉴于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派出所民警及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安抚了双方的情绪,建议双方冷静一下,约定第二天到街道纠纷调解室再次沟通调解。第二天,派出所民警及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向双方释法说理,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最终,在工作人员的悉心调解下,房东李某表示如果王某退还3把备用钥匙,她愿意退还200元押金,另外150元押金用来对损坏物品进行维修,王某表示同意并退还了备用钥匙,李某现场退还了200元押金。至此,该纠纷成功化解。

人民路街道坚持践行“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出街道”的矛盾化解理念,积极开展“警情+综治”联动共治,充分发挥“警”的优势、“调”的作用,实现对各类矛盾隐患的动态掌握、有效预警、及时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