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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胜利调研指导景泰县法院人民法庭工作

来源:景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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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胜利深入景泰县人民法院喜泉法庭调研指导诉源治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军霞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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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胜利实地参观了法庭诉讼服务大厅、诉调对接工作站、巾帼工作室、代表委员联络室等,并与法庭干警、人民调解员和驻庭民警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法庭案件受理情况、诉讼服务、诉前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等。

姚胜利指出,喜泉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法庭管理规范,工作亮点突出,案件质效指标良好,诉前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创新开展“法治夜校”“无书记员庭审”等工作特色鲜明,并对喜泉法庭积极构建与基层党委政府联建、与“两所一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联治、与基层调解组织联动、与行业部门联处的“四联互动”诉源治理体系等工作举措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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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胜利就进一步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坚持政治引领,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站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切实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让人民法庭工作致力于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要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法庭贴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基层纠纷化解能力。要在注重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同时,强化法庭品牌建设,打造功能齐全、具有自身工作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强力保障。要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加强自身建设,凝聚工作合力,强化与地方党委政府、代表委员、乡贤能人的联系。要重视自身学习和法庭管理,不断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充分认识警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法庭日常安保检查和维护,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