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防线,然而在现实中,总有一些用工主体企图钻法律空子,逃避应尽责任。劳动者遭遇工伤本就身心俱疲,若再遇用工方推诿、逃避,无疑是雪上加霜。近日,平川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介绍
2022年4月,原告吴某与被告董某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两个月后,吴某在工作时不幸遭遇事故受伤。事故发生后,吴某积极申请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同年12月,经专业机构鉴定,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八级。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吴某未收到公司支付的任何工资。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吴某向白银市平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然而,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的董某,却在仲裁期间突然将公司注销,导致仲裁程序无法正常进行,仲裁委无奈只得撤销案件。吴某认为董某恶意逃避责任,要求董某承担工伤赔偿义务。
案件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从事实和法律角度出发,耐心引导双方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董某承诺在2025年3月20日前,向吴某支付14万元工伤赔偿款,涵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住院护理费。
法官提醒
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是法定义务,切不可心存侥幸,试图通过注销公司等手段逃避。这种恶意逃避责任的行为不仅无法得逞,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同时,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注意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伤认定等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时占据主动,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