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司法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12-21
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枫桥式”司法所 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员创建和培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其考评标准>的通知》(甘司发〔2020〕69号)文件精神,经过各县区司法局自查自评、申报,白银市司法局审查通过,决定对白银区司法局强湾司法所等3个司法所拟推荐为“枫桥式”司法所,白银区工农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拟推荐为“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魏娟等7名人民调解员拟推荐为“枫桥式”人民调解员,现予以公示。
一、“枫桥式”司法所3个
1.白银区司法局强湾司法所
2.景泰县司法局寺滩乡司法所
3.靖远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
二、“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5个
1.白银区工农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2.景泰县一条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3.平川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4.靖远县刘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5.会宁县郭城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枫桥式”人民调解员7名
1.魏 娟 白银区工农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2.来进京 景泰县上沙沃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3.李玉林 会宁县杨崖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4.张星祥 平川区长征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5.王兆兴 靖远县刘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6.宋 平 靖远县东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7.黄磊鹏 靖远县高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12月18日—12月24日(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白银市司法局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
白银市司法局政治部,顾晓丽 0943-8231767
白银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翟晓莉 0943-8221635
白银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