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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公安机关关于征集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白银公安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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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违法犯罪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提前预定养老院床位、照顾陪护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大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违法犯罪问题。
 
(三)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违法犯罪问题。
 
(四)商品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虚构事实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违法犯罪问题。
 
(五)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让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领域涉诈违法犯罪问题。
 
(六)利用保健培训、产品推介、直播陪护、婚恋交友等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的违法犯罪问题。
 
(七)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违法犯罪问题。
 
(八)以销售“养老产品”名义,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食品、保健品、保健器材功效,提供假药、劣药等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伪劣商品的涉诈违法犯罪问题。
 
(九)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十)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十一)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要求
 
(一)倡导实名举报,请举报人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举报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便于调查核实情况。
 
(二)举报人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于捏造事实、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惩、从重处罚;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一定奖励;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平台
 
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扫描二维码即可登录该平台反映问题(附举报平台二维码)。
 
(二)举报电话
 
0943-5938110(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区北京路526号)
0943-5938645(白银公安分局:白银区兰包路666号)
0943-5909492(平川公安分局:平川区复兴路1号)
0943-5938908(铜城公安分局:白银区四龙路8号)
0943-5904050(会宁县公安局:会宁县长征南路6号)
0943-5968110(靖远县公安局:靖远县人民路10号)
0943-5917038(景泰县公安局:景泰县一条山镇东环路阳光巷2号)
 
白银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9日